相關規定


碩士班」畢業離校及論文繳交

如欲畢業之同學,備妥表件依下列時程規定辦理,表件部分,可至學系網站下載:

(各學期確切日期依每學年之行事曆)

提審程序

辦理週數

備註

1.提交初稿書面審查

8

 

2.學位論文發表會時間登記 第11

1.「學位論文發表會」是指在指導教授的課堂上進行學位論文發表
2.到院辦登記發表時間
3.碩專班免發表

3.舉辦學位論文發表會

1213

碩專班免發表

4.論文口試時間登記

14

請務必盡早向口試委員預約口試時間

5.完成論文口試

15週前

 

6.完成論文定稿印製及領畢業證書

18週前

最後一個修業年限的同學,請務必在規定期日前完成領取畢業證書程序。

備註:

一、各程序應依序於同一學期內進行,學生不得要求異動或調整順序。

二、各程序辦理日期除遇特殊情況且徵得指導教授同意者外,逾期概不受理。

三、申領畢業證書前,除應完成上述各程序外,也必須完成進修實施細則所列畢業門檻各項規定方得申領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