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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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介

      法律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源起自設立於1993年之法律學系,該系於1996年籌設法律研究所(1999年正式招生),1997年配合學校改制為大學,法律系所成立法律學院。本院基於配合社會發展之需求及專業分工之理念,目前分別設置法律學系(含碩士班、碩專班)與財金法律學系(含碩士班),乃二系一所規模之學院。

      本院注重學生人格輔導,培養具備傳統法律專業、資訊與智慧財產及企業與金融等領域所需基礎核心能力、法律理論基礎、實務知識,並具責任感、高尚品德、基礎外語能力、資訊能力及人文素養之基礎予中階法律專業人才,以期貢獻社會國家。

    授予學位

    • 法律學系大學部→法律學學士/Bachelor of Laws (LL.B.)
    • 法律學系碩士班→法律學碩士/Master of Laws (LL.M.)
    •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法律學碩士/Master of Laws (LL.M.)
    • 財金法律學系大學部→法律學學士/Bachelor of Laws (LL.B.)
    • 財金法律學系碩士班→法律學碩士/Master of Laws (LL.M.)

    教育宗旨

      注重學生輔導,期培養具核心能力、法律理論基礎穩固、有實務知識,並具責任感、高尚品德、基礎外語能力、資訊能力及人文素養之法律人才,貢獻社會國家。

    教育目標

    1. 培育具責任感、高品德、團隊精神及服務社會熱忱
    2. 培訓理論與實務能力兼具之法律專業人才
    3. 培育具基礎外語、並可吸收、應用國際資訊之人才

    基本素養

    1. 法律學理與實務基本素養
    2. 法律與財金統合基本素養

    核心能力

    1. 理解並研究法律規範及其理論與實務
    2. 運用思維判斷並解決問題
    3. 溝通協調並清晰表達法律見解
    4. 掌握資訊工具搜尋並運用於法律專業
    5. 熟悉財金、科技與法律整合相關知識
    6. 基礎外語能力及國際視野

    本院特色

      本院設立係以培育國家所需法律行政與司法人才,並兼顧培養現代社會經濟活動所需特定領域之法學專才為目的,並具三項特色:

    一、 理論與實務並重:法律學屬規範應用學門,本院系所於教學方法、師資聘用與課程內容設計等相關面相,均結合理論與實務之所需。

    二、 加強分科專業之訓練:為配合社會經濟發展趨勢,本院學生除修習核心課程外,均須接受特定領域分科專業訓練,加強本院學生就業與升學之競爭力,故有法律學系及財金法律學系之設立;此外,為有效提昇學生就業競爭力,積極推動「證照輔導班」、學分學程及實習計畫等具體措施。

    三、 著重英文與資訊能力之培養:本院配合校方教育政策,學生各學期皆需必修英文與資訊相關學分,同時積極輔導學生參加英語檢定考試(全民英檢、TOEIC等)與資訊能力檢定考試(TQC),以取得未來順利就業之基本門檻。

    現況

      本院有堅強之師資陣容,計有講座教授4人與專任教師19名,另有兼任教師40位。目前學生人數計有研究生78人,大學部學生611人。
      原科技法律學系於100學年度起整併至法律學系。
      本院為追求「法學專業化」之理想,故設立二系分別為法律學系(含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財金法律學系(含碩士班)。
      本院自100學年度起,採行各系分別獨立招生制度,自大一入學時起即確定其科系,不再採行延緩分流制度。


    院長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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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士豪 院長

    學歷

    德國特里爾大學法學博士

    專長

    勞動法、民法、社會法

    經歷

    勞動部政務次長台灣勞動法學會理事長

    聯繫方式

     (02)28824564分機2750

    個人網頁

     ePortfolio

    學院系所簡介

    法律學系

      法律學系以養成具法律司法實務專業與學術能力之人才為宗旨,期藉由強化理論教育與實務訓練,培育學生具有責任感、高品德、團隊精神及全球視野,以貢獻國家及國際社會。課程之設計除著重法律學專業素養外,亦全力培養學生未來就業能力,因此課程設計除法律專業必修外,亦著重實務及科際整合課程。

      法律學系於1992年奉准設立,目前大學部學生,每年級為兩班,每班名額原則為52名,並設置「科技法律學分學程」,以滿足本系學生建立法律次專長之需求。另於1999年奉准設立法律研究所碩士班,每年招收18名研究生,學生來源為大學法律系或相關科系(如財經法律、政治法律、財金法律、科技法律等)畢業之學生為主。

      法律學系本著本校揭櫫之「一念三化」,即「人之兒女、己之兒女」與追求卓越化、專業化、國際化之教育理念,實踐「誠」-「誠實不欺」、「樸」-「質樸無華」、「敬」-「莊敬自強」、「毅」-「剛毅有為」之校訓,及落實「嚴管勤教的全方位品質管理」、「學以致用、市場導向的教育目標」、「科技與人性結合」、「走入社區邁向國際」的辦學特色,持續發展,俾能為國家、社會培養有用之法律基礎人才。

    財金法律學系

      有鑑於近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蓬勃,政府亦將金融產產業列為國家發展之重要產業,然而金融業受到國家法令高度規範,故就業市場上對於財務金融法律人才一直存在著高度需求。有關財經金融事務於工商業社會發展中,扮演極具份量的角色,而規範此類事務的法律本質上具有相當的專業技術性質。

      環視目前各大學與技職院校已然廣設財經法律學系之現實社會中,本系卻獨以財金法律學系之名,清楚定位於培養財金與法律專業知識兼備之法律人,在形式與實質上皆突顯出本系之特殊教育宗旨與目標。

      本系在課程設計上除著重基礎法學課程,如憲法、民、刑法、行政法及商事法等、財務金融法律之獨特專業的法學領域課程,如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金融法規及租稅法規等,及包括經濟學、會計學、財務管理、財務報表分析、貨幣銀行學等財務金融領域相關課程外,並積極輔導學生各類財金與法律專業證照考試。此等課程設計及輔導措施之主要目的,在於體現本系作為培育國內法律與財務金融知識兼具,針對企業與財金職場領域亟為需要之財金法律人才專門教育機構努力之目標。

    資源設備

    法律電子資料庫
    • Beck-online Premium(德國法律資料庫)  /  校內授權
    • Lexis.com (雷克思法律資料庫)  /  校內授權
    • 法源法律網論著資料庫  /  校內授權
    • 法源法律網法學資料庫  /  校內授權
    • 月旦法學知識庫  /  校內授權
    法律圖書室

    (開放時間:09:00-12:00,13:00-17:00)

           法律圖書室於本校上班時間皆開放供同學使用,自108學年度起為鼓勵同學使用,由碩士班一二年級學生主動排班維護圖書室秩序及環境整潔。

    碩士班研討室/教室 

    (E化教室,具備電腦、無線網路、投影設備)

    碩士班研究室

    (專屬研究空間,配置電源與網路線路)

    大學部教室

    (設置OA辦公椅,適合晚自習閱讀之用)

    教師研究室

    (專任教師均具備研究小間,配置電腦、OA桌椅與書櫃)

           全體專任教師研究室集中,留校時間明確公告於研究室門口,學生、研究生與教師或指導教授晤談容易,輔導成效彰顯。 

    情境教室-智慧實習法庭

    (供上課及模擬法庭使用)

           本院實習法庭於2008年比照台灣高等法院民、刑事法庭進行規劃並設置完成。為配合法庭時下實務操作,本院於108學年度爭取競爭型計畫,重新設置及跟進軟硬體設備,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完成VR設備建置、法官桌更換、實習法庭內部裝潢與資訊設備佈線等硬體設備工程。

           為了使智慧實習法庭增加智能語音辨識功能,落實人工智慧之精神與功能。由資網處處理搭載語音辨識系統相關設備測試與整合(軟硬體結合),完成VR法庭及語音系統之建置。

         翻修後的智慧實習法庭於2020年4月27日正式揭牌啟用。

     

    未來願景

      本院之師資結構與課程規劃,在學校大力支持下,自創立伊始即奠定優秀之根基,多年來更在全體師生之努力下,相關表現已然優於部分成立於本學院之前之法律系所,並曾於最近一次之高等教育評鑑獲得訪視委員之高度肯定。質言之,本學院現況下已然具備下列各項優勢或特點:

    1. 延聘望重士林大師級之講座教授
    2. 全院會考制度
    3. 多元性特色課程
    4. 強化外語及資訊之訓練
    5. 著重理論與實務共冶之演練
    6. 大力推動就業證照輔導班
    7. 積極參與專業法律服務
    8. 健全之生活與課業輔導措施
    9. 具跨系、院資源整合機制

      本院今後將在既有之硬軟體設施與師生表現之優良基礎上,配合國家法律人培訓策略改革,賡續強化本院學生之相關證照職能(不動產、證券、信託、保險、銀行關證照輔導班);並基於體認兩岸與全球高等教育整合之歷史趨勢宏觀,持續加強與大陸並國際法學教育機構之交流與合作(建立姊妹學院,推動雙聯學制、學生互訪),拓展本院教師及學生學術與職涯領域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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