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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簡介與特色

法律學院起源於1993年的法律學系,隨後於1996年成立了法律研究所(1999年正式開始招生)。1997年學校改制為大學後,法律系所改組為法律學院。法律學院擁有優秀的師資陣容,包括4位講座教授、19位專任教師和40位兼任教師。目前學院的學生人數約為78名研究生和611名大學部學生。在100學年度起,科技法律學系已整併至法律學系,為了追求法學專業化,學院設立了法律學系(包括碩士班和碩士在職專班)和財金法律學系(包括碩士班)。

法律學院以培養具備傳統法律專業知識、資訊與智慧財產、企業與金融等領域所需的基礎核心能力、法律理論基礎、實務知識,並具備責任感、高尚品德、基礎外語能力、資訊能力及人文素養的中階法律專業人才為目標。此外,學院致力於培育國家所需的法律行政與司法人才,同時兼顧現代社會經濟活動所需的特定領域法學專才。

法律學院具有三個特點:首先,學院注重理論與實務並重,將法學的規範應用與實際操作相結合,教學方法、師資聘用和課程內容設計均融合理論與實務需求。其次,學院加強特定領域的專業培訓,以因應社會經濟發展趨勢,除了學生修習核心課程外,還需接受特定領域分科的專業訓練,提高就業與升學競爭力。因此,學院成立了法律學系和財金法律學系。此外,為了提升學生的就業競爭力,學院積極推動證照輔導班、學分學程和實習計畫等具體措施。最後,學院著重培養學生的英文和資訊能力,按照學校教育政策要求,學生每學期都需要修習相關的英文和資訊課程,並積極指導學生參加英語檢定考試和資訊能力檢定考試,以達到順利就業的基本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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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宗旨與目標

本院致力於學生輔導,培養具備核心能力、堅實法律理論基礎和實務知識的法律人才。我們追求學生具有責任感、高尚品德、基礎外語能力、資訊能力和人文素養,以服務社會和國家。本院目標是培育具備責任感、高品德、團隊精神和熱忱服務社會的學生,並提供理論與實務並重的法律專業培訓,培養具備基礎外語能力和國際資訊應用能力的人才。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教育培育出優秀的法律專業人才,為社會和國家作出貢獻。

核心能力

  1. 理解並研究法律規範及其理論與實務
  2. 運用思維判斷並解決問題
  3. 溝通協調並清晰表達法律見解
  4. 掌握資訊工具搜尋並運用於法律專業
  5. 熟悉財金、科技與法律整合相關知識
  6. 基礎外語能力及國際視野

基本素養

  1. 法律學理與實務基本素養
  2. 法律與財金統合基本素養

授予學位

  • 法律學系大學部→法律學學士/Bachelor of Laws (LL.B.)
  • 法律學系碩士班→法律學碩士/Master of Laws (LL.M.)
  •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法律學碩士/Master of Laws (LL.M.)
  • 財金法律學系大學部→法律學學士/Bachelor of Laws (LL.B.)
  • 財金法律學系碩士班→法律學碩士/Master of Laws (L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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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來願景

    本院之師資結構與課程規劃,在學校大力支持下,自創立伊始即奠定優秀之根基,多年來更在全體師生之努力下,相關表現已然優於部分成立於本學院之前之法律系所,並曾於最近一次之高等教育評鑑獲得訪視委員之高度肯定。質言之,本學院現況下已然具備下列各項優勢或特點:

    • 延聘望重士林大師級之講座教授
    • 全院會考制度、多元性特色課程、強化外語及資訊之訓練
    • 著重理論與實務共冶之演練、大力推動就業證照輔導班
    • 積極參與專業法律服務、健全之生活與課業輔導措施、具跨系、院資源整合機制

    本院今後將在既有之硬軟體設施與師生表現之優良基礎上,配合國家法律人培訓策略改革,賡續強化本院學生之相關證照職能(不動產、證券、信託、保險、銀行關證照輔導班);並基於體認兩岸與全球高等教育整合之歷史趨勢宏觀,持續加強與大陸並國際法學教育機構之交流與合作(建立姊妹學院,推動雙聯學制、學生互訪),拓展本院教師及學生學術與職涯領域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