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宗旨
由於國際社會複雜嬗變,新興科技蓬勃發展,二十一世紀的法律人必須迎向許多跨領域的新挑戰。就國際社會複雜嬗變而言,可見於例如近年來世界各國開始反省各主要文明的價值衝突。第三世界公民社會的動力不足與經濟體質的脆弱,使得憲政主義自由民主制度在該地區的實現,充滿動盪與不安的變數;即使在許多宣稱以民主憲政作為立國之本的先進國如美國等,其在具體實踐上仍然充滿爭議;而對照非民主憲政體制之中國大陸崛起及表現,呈現衝突式的對比,且衝擊範圍非僅限法律議題而已,而跨及政治、經濟、文化等範疇。就此變局,法律如何與其他領域的人文社會科學對話,做科際整合的分析,進而制定符合未來需求的規範,這是現今法律人迎接跨領域的新挑戰的一個例子。
就科技蓬勃發展而言,可見於例如數位網路的來臨,將人類社會變得縱橫交錯;以基因科學為基礎的生物科技,將人類社會、倫理以及環境生態,帶向另一個廣大未知的臨界領域;奈米技術的成熟發展,又將人類的科技尺寸大大地往「微觀」層次延伸;人工智慧更將機器人帶入人類的生活領域。此發展固然創造諸多新興法律議題,而其議題背後更涉及各種新興科技領域之內涵。法律如何與新興科技對話,做科際整合的分析,進而制定符合未來需求的規範,這是現今法律人迎接跨領域的新挑戰的另一個例子。
如何妥當因應此一變遷及趨勢,已經不是既有的法律人依靠傳統的實證法學所能因應,應對法律體制外之層面進行「科際整合」,才能處理此等新興問題。惟應認知,此非為整合而整合,或拋棄基礎法學之研析,反而基礎法學之深化研析才是科際整合的底蘊。例如,唯有在深化研析民法的人格權及專利法的發明人資格後,才能對於是否賦予具人工智慧的機器人專利權的議題上,提供有意義的科際整合見解。本「法律與科際整合研究中心」(本中心)之宗旨即為「深化法領域之研究,落實跨領域之整合」, 而且,在步驟上也唯有先深化法領域之研究,繼而才能落實跨領域之整合,二者不可偏廢,也不可捨本逐末。
成立目標
本中心依循前述兩大宗旨,達到以下目標:
- 有關「深化法領域之研究」部分之目標:本中心深化研究之範圍廣泛,舉凡公法或私法、國內法或國外法、及法理學、法制史、法律經濟學等,均為深化研究標的,因為如前述,進行科際整合的法律學門往往不只單一學門,所以,為達科際整合而欲深化法領域之研究,也應廣泛。
- 有關「落實跨領域之整合」部分之目標:科際整合及跨領域整合,其整合之類型可分為:
(1). 法律學門間之彼此整合,例如:民法與專利法之整合、刑法與證券交易法之整合等。
(2). 法律學門與其他學門間之彼此整合,例如:國際公法與地緣政治之整合、專利法與人工智慧及數位貨幣之整合、公平交易法與時尚設計之整合、刑法與媒體傳播之整合等。
本中心依循前述兩大宗旨達到上述目標時,對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發展規劃,將符合目標9之「建立具有韌性的基礎建設,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產業發展,並加速創新」及目標10之「減少國內及國家間不平等」的要求。
中心成員
主任:顏廷棟教授
學歷:日本東北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主任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副主任:謝祖松教授
學歷:美國新罕布夏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經歷:
開南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暨法律學系系主任
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中華民國專利師
研究員:劉士豪教授
學歷:德國特里爾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銘傳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暨法律學系主任
勞動部政務次長
台灣勞動法學會理事長